我什么主人不牵犬?
该处罚决定针对部分养犬户出门溜犬不牵犬绳的行为,因为本市属于养犬重点管理区,不牵犬绳既违法又危险,应当受到行政处罚。该处罚决定是经过听证后做出的,在该处罚决定做出之前所经过的调查、听证等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,处罚裁量准确,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程序合法应当依法予以维持,如甲对此不服,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B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,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在城市市区内设立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,一般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,或由市级人民政府经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。重点管理区,对养犬的条件及养犬行为作出严格限制,例如禁止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,出门必须携带养犬登记证,并挂犬牌、戴口套,由成年人牵领,清理携带犬只产生的粪便,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市场商店等公共场所等等。一般管理区,对养犬条件和养犬行为的限制相对宽松。